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由从事自然资源评估评价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设立,于2002年10月经自治区民政厅依法登记的全区非营利性、行业性社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工作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1日至9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在本招聘公告下方下载并填写《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公开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及一张近期生活照、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验证材料)、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放入同一文件夹中并压缩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投递指定邮箱(5894355@163.com),邮件主题:“应聘岗位+姓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
(四)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纪律及规则按有关文件执行。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由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常务理事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与体检
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为期7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并为其办理相关聘用、入职手续;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录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对录用人员的薪资参照事业单位的相关文件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按协会有关规定发放。
(二)福利待遇:五险一金、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健康体检等。
(三)培训提升:组织员工参加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民政厅及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的培训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301290
联系邮箱:5894355@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5号华业园办公楼1007室
联系人:邓丽丽
邮 编:5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