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灌阳县

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灌阳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2020年4月7日印发的《灌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9年灌阳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灌政公〔2020〕11号)废止。



灌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

来源:灌阳县人民政府

灌政发【2024】6号

 

灌阳县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一)基准地价内涵

(1)估价基准日:2023年9月1日;

(2)土地开发程度:土地开发程度: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五通一平”标准,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 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3)土地使用年限:各类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商服用地 40 年,住宅用地 70 年,工业用 地 50 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50 年。

(4)土地利用状况:商服用地平均容积率 1.0,住宅用地平均容积率 3.0,工业用地平均容积率 1.0,公服一类用地平均容积率 1.0,公服二类用地平均容积率1.0。

(5)地价表现形式:地面地价。

(6)地价影响因素均在一般状态。

灌阳县城区基准地价内涵表


(二)基准地价成果表

灌阳县城区基准地价表


灌阳县城区主要道路商服路线价表


(三)各乡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灌阳县各乡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