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1日我会受理了由张维裕、李兆强、张红燕、莫志军、姚榕清、赵荣军、谭晟兴七人申请设立广西北斗星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材料,其中拟在平乐县开展土地估价业务。根据我会三届九次常务理事会决议,现将申请材料的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注册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名称:广西北斗星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二、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制。
三、办公场所: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茶江美食城(感应泉巷32号)
四、法定代表人姓名:张维裕。
五、出资总额:人民币200万元。
六、申请注册的机构共7名股东,5名为注册土地估价师,各具体情况如下:
(一)张维裕,男,2000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资格证书号:2000450141。
1997年2001年5月在桂林市平乐县土地局从事土地评估工作;
2002年3月至2013年9月在广西国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平乐县分公司从事房地产评估任分公司负责人;
2007年至2014年5月在广西国泰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工作;
2014年5月签约于广西北斗星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该土地估价师于2003年初始注册,现申请变更到广西北斗星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执业,拟担任该机构法定代表人。
(二)姚榕清,女,2008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资格证书号:2008450005。
2009年至2014年3月在广西方略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2014年4月签约于广西北斗星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该土地估价师于2009年初始注册,现申请变更到广西北斗星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执业。
(三)莫志军,男,1998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资格证书号:98200133。
1998年至2010年10在桂林诚信地价评估有限公司工作;
2010年10月至2011年12月在桂林科赛城镇开发有限公司工作;
2012年1月至2014年3月在桂林诚信地价评估有限公司工作;
2014年3月签约于广西北斗星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该土地估价师于2012年初始注册,现申请变更到广西北斗星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执业。
(四)赵荣军,男,1996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资格证书号:96200045。
1992年至2004年在灌阳县地产开发总公司工作;
2005年至2008年在灌阳天赋土地价格评估事务所工作;
2014年3月签约于广西北斗星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该土地估价师于2006年初始注册于灌阳天赋土地价格评估事务所,2008年度年检因原执业机构注销资质而暂停执业,于2014年4月办理注销注册手续。现拟申请重新注册到广西北斗星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执业。
(五)谭晟兴,女,2011年在湖南省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资格证书号:2011430007。
2008年至2014年2月在沅江市金桔土地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2014年3月签约于广西北斗星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该土地估价师于2014年通过实践考核,至今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为48学时,现申请初始注册到广西北斗星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执业。
(六)王智丰,男,2007年在湖南省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资格证书号:2007430025。
2009年3月至2013年6月在云南驰佳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工作;
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在郴州嘉一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工作;2014年7月签约于广西北斗星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该土地估价师于2009年初始注册在郴州嘉一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现拟申请跨省转移变更到广西北斗星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执业。
(七)籍红燕,女,2011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资格证书号:2011450032。
2009年至2014年6月在广西金诚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工作;
2014年7月签约于广西北斗星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该土地估价师于2014年通过实践考核,至今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为40学时,现申请初始注册到广西北斗星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执业。
根据《广西土地估价机构和土地估价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上述7名土地估价师应当在广西北斗星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专职执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劳动教养、刑事处罚及业内处罚记录,无不良执业记录;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人应由注册执业满3年且无不良执业纪录的土地估价师担任。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请在2014年11月24日前向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书面反映,举报请署名或提供有关线索。
举报电话:0771-5301290、5301291;
举报电子信箱:5894355@163.com;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2208号房;邮编530021。